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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亳州市委批准,亳州市纪委监委对原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丁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丁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利用职务影响担任民办学校职务并领取薪酬;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施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丁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丁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
编辑 赵司尧
流程编辑 严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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