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两则批复,同意筹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辽宁农商银行”)以及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以下简称“河南农商联合银行”)。
这意味着辽宁、河南两省的省联社改革落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个月内完成筹建
根据批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沈阳农商银行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机构名称规范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筹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在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开业前,筹建工作小组应在河南监管局指导下,提请河南省人民政府审定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履职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批复同时要求,两家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辖内监管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辖内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2022年11月,河南、辽宁两省农信社改革方案相继披露。河南省的农信改革方案为通过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自上而下理顺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系统重塑,提升全省农信社体系健康度;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发布《组建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沈阳农商银行与省内30家农信联社组建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专职专责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处置净资产等工作,以及办理组建相关的其他事项。
“河南、辽宁两省通过组建省级农商行,有助于理顺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治理,转变管理方式,提升经营效率,更好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发展。”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
一省一策 改革提速
今年以来,省联社改革不断加速,多省推动成立农商联合银行或省级农商银行等省级机构的步伐加快。
除此番获批筹建的辽宁农商银行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外,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召开社员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等相关议案,并发布公告,正式启动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组建工作;海南省内多家农商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临时社员大会的公告,审议关于《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同意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议案。
此外,2023年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也透露出省联社改革动向。如甘肃省提到,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稳妥推进农信社改革,组建甘肃农商联合银行;四川省表示,将深化农信社改革,以转变省农信联社职能为重点,积极申请组建省级农商银行。
“时机成熟,势在必行。”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农信社改革依然要坚持“因地制宜、一省一策”原则。即便是农商联合银行模式,各地实施情况也不一样。比如,虽然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与浙江农商联合银行都叫联合银行,但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是“自下而上”的模式,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是“自上而下”的模式,股权关系完全相反。
“改革模式和方案并无优劣之分,地方政府应从实际情况和地方财力出发,选择适合本省的改革模式。在改革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点和次序应有所不同。比如,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应将化解农信社风险放在首位。”董希淼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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